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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律解|18岁男孩52万卖掉上百万房子买摩托车 律师:可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资料图】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0日讯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报道,近日,刚满18岁的高中毕业生小华,为了买一辆心仪的摩托车,背着父母把爷爷过户给他的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子,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中介小伍,后又被小伍转卖给了小洋。得知房子被卖之后,小华的母亲除了生气之外,更怀疑这是对方设局骗了自己的儿子,多次找对方协商未果后,将小伍和小洋告上了法庭。

资料图:配图与本文无关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对此,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的陈艳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首先,涉案合同虽从表面上来看是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协商达成,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存在胁迫以及趁人之危情形出现,但涉案男孩年仅18周岁,涉世未深,对于房屋买卖的程序和风险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完全听从小伍的安排。

其次,小伍是一个有经验的二手房中介,他明知小华是一个未成熟的高中生,却利用小华对房价的无知,诱导其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他,并且在短时间内转手赚取差价。双方交易成立时显失公平。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因签订的合同显失去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闪电新闻记者 刘国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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