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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暴力抗法被罚3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宿迁网讯(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朱来宽) 在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有的被执行人态度蛮横,甚至以暴力抗拒执行,严重阻碍了司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损害了司法权威。8月21日,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一处涉案房屋内,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清空并交付时,被执行人王某某不但不配合法院执行,还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推搡,且将两名执行干警手臂、脖子等处抓伤,严重妨碍执行。

原来,宿城区某公司申请执行陈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某、王某某将其名下位于宿城区靳塘小区一住房抵押给申请执行人宿城区某公司,借款60万元。借款到期后,宿城区某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2年11月30日前还清本息。

到期后,陈某某、王某某未能按协议履行,宿城区某公司遂向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两名被执行人因无力偿还本金及利息,同意法院拍卖抵押房产,并书面承诺在拍卖成交后主动清空房屋交付买受人,该房产于2023年7月14日拍卖成交。成交后案件承办人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按期腾退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两名被执行人一直敷衍拖延。

此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某暴力抗法,严重阻碍了司法工作正常开展。随后,被执行人王某某被传唤至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司法人员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王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具结了悔过书。经宿城区人民法院合议庭讨论研究,并报法院领导批准,最终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罚款3万元。

法官提醒,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相关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本案中,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行为,不仅是对司法人员生命安全的挑衅,更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蔑视和践踏,严重阻碍了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宿城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暴力阻碍执行行为依法作出处罚,促使生效裁判得到有效执行,是向社会宣示法官依法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侵害法官权益、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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