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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关于调整佳木斯市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三江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截至8月14日08时,松花江佳木斯站水位78.64米,比昨日回落0.37米,低于警戒水位0.66米,流量10600立方米/秒;富锦(二)站水位61.06米,比昨日回落0.03米,超警戒水位0.56米,低于保证水位0.73米;同江站水位54.86米,比昨日上涨0.03米,低于警戒水位0.14米。经市水旱灾害防御会商研判,并根据《佳木斯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4日10时将佳木斯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根据汛情、险情实际确定维持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


(资料图)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根据气象预报,近期佳木斯市辖区降水以对流性降水为主,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请各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要继续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预案各项应对措施,统筹做好江河尤其是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水库特别是中小水库安全度汛、山洪地质和城乡内涝等灾害防御。全面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水毁设施修复等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4日

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市防指应急响应行动

市防办及时向相关县(市)区防指及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情况。有关县(市)区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

市防办主持会商,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市防办将情况报告市防指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防办会同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视情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视情参加县(市)区组织的会商会议。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至市防办。

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救灾物资调拨、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行业专业队伍做好随时参加抢险救援准备。

二、县(市)区防指应急响应行动

(1)相关县(市)区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具体防汛抢险工作,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

(2)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报市防办。

(3)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4)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按照市防指的要求,每天上报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

(5)及时发布汛情信息,各乡镇、村屯及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6)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7)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市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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